作為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世貿組織上訴機構常設七名法官,每人任期四年。當地時間11月30日,世貿組織上訴機構目前最后一位法官任期到期,正式離任。自此,由于美國的阻撓,上訴機構當前出現了無法官在任的局面。
趙宏表示,世貿組織成立25年來,爭端解決機制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世貿組織上訴機構成員 趙宏:上訴機構作為國際貿易領域第二級的審理裁決機構,它為國際貿易領域爭端裁決作出了很大的貢獻,第一是案件的數量,每年都有十幾件;第二是上訴機構維持了一套比較穩(wěn)定的爭端裁決程序和機制;第三是對國際貿易規(guī)則的穩(wěn)定性和可預見性作出了很大的貢獻。
世貿組織最基本最核心的功能之一就是為成員解決貿易糾紛。但由于美國多次阻撓上訴機構法官遴選,導致上訴機構法官數量不足,無法審理案件。去年12月的世貿組織總理事會上,上訴機構改進草案再次因美國反對而未能通過,上訴機構最終停擺。
世貿組織上訴機構成員 趙宏: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美國涉及的案件都非常多。但是相當長的時間,美國對爭端解決機制的上訴審表達了一些意見,它現在不同意上訴機構新的法官遴選,所以導致今天(上訴機構停擺)這樣一個局面。
針對世貿組織爭端解決功能部分陷入癱瘓,包括中國、歐盟等在內的多個世貿組織成員已達成一致,在上訴機構停擺期間,采用多方臨時上訴仲裁安排來解決彼此間的貿易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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