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m.mjvf.cn)、掌中安徽訊 (邸冬梅 趙永莉) 日前,淮南市大通區(qū)人民法院調解一起“熊孩子”玩火引發(fā)火災,燒毀汽車索賠案件,4名孩子的父母共同賠償了原告50000元損失。
這4名小學生在放學回家的路上玩耍,出于好奇把火柴扔進了汽車引擎蓋內,將一輛汽車點燃。造成汽車損段。車主隨后將4個孩子及其監(jiān)護人起訴至法院,要求監(jiān)護人賠償損失。
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可有的孩子家長認為火柴不是自己家的孩子買的,有的講火柴不是自己家孩子扔進汽車引擎蓋里的,況且汽車損失價值無法判定,不愿意調解,案件陷入僵局。
法院委托專業(yè)機構對車輛進行價值評估,再次組織當事人進行調解,并告訴孩子家長,未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為危險程度認識不足,意識不到危險近在咫尺,在玩鬧中引發(fā)火災,不幸中的萬幸是孩子沒有在火災中受傷,但是生活不是總這么幸運。作為孩子的監(jiān)護人要防范于未然,不僅要在日常生活中做好對孩子的約束管理,更應該加強對孩子安全防護方面的家庭教育,保護他人的同時也是在保護孩子和自己,父母們應引起高度重視。
最終,4位孩子的監(jiān)護人表示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會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并與車主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