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涇縣吳銀河:人民調解員為民解憂

2021-01-08 10:25:27 來源:市場星報   編輯:曹開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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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m.mjvf.cn)、掌中安徽訊(陳小寶 記者 曹開發(fā)),現年52歲的吳銀河,男,漢族,中共黨員,現擔任宣城市涇縣琴溪鎮(zhèn)樂琴村綜治信息員和村人民調解員,負責村里的治安穩(wěn)定和矛盾糾紛調解工作。

一年來,他以調解矛盾糾紛,維護轄區(qū)穩(wěn)定,構建和諧社會,保障人民安居為己任,在提高自身素質、完善調解網絡、健全調解制度上下功夫,堅持把村民的事情放在首位,發(fā)現矛盾立即著手解決,事前下功夫了解情況,事后跟蹤回訪調解結果落實情況,發(fā)現一起,解決一起,全年共成功調解大小矛盾糾紛13起,且未發(fā)生當事人反悔、案件反復的情況,為維護轄區(qū)的穩(wěn)定和諧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學習調解知識,提高自身素質。在調解工作中,他深知提高自身素質的重要性,沒有過硬的素質就無法駕馭人民調解工作,甚至會適得其反,掌握過硬的調解技術不僅是調解工作的前提,也是對人民負責的工作態(tài)度。在工作中,他先后認真學習了《人民調解法》、《民法典》等一系列法律法規(guī),通過不斷學習積累,業(yè)務本領有了較大提升。在調解糾紛時,也能始終能夠做到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尊重訴權,依法調解,以理服人、依法教人,逐漸成為一個能夠熟練化解各種矛盾的行家里手。

二、建立排查隊伍,完善調解網絡。健全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隊伍是及時發(fā)現矛盾,化解糾紛的保證,是調解工作的重點,定期同各村民組長聯系溝通,深入了解村民工作生活情況,通過層層調解網絡,確保了轄區(qū)大事小情能夠及時掌握,各類矛盾糾紛能在第一時間發(fā)現并采取處理措施。

三、嚴格工作程序,健全調解制度。為使調解工作能順利開展,圓滿結束,結果能得到較好執(zhí)行,他在調解開始前下足功夫,深入了解矛盾的產生原因,調解過程中同當事人積極溝通,力求結果使雙方滿意,調解結束后1個月內及時回訪結果執(zhí)行情況,做到調解有始有終。

四、重視預防工作,堅持調防結合;鶎訂栴}錯綜復雜,群眾矛盾千變萬化,僅靠調解解決不了所有問題。他在調解工作中始終把工作重點放在“防”字上,認真摸索研究各類糾紛的特點和發(fā)生規(guī)律,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到位,抓早抓小抓源頭,對可能誘發(fā)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性問題及時化解,確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充分發(fā)揮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作用,發(fā)現矛盾糾紛后,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有效化解,做到早發(fā)現,早解決,堅持調防結合,標本兼治。

五、保持公道正派,甘于默默奉獻。法律是公正的。但摻和進了感情的因素,法律的天平自然就會失衡。面臨著權與法、情與法、錢與法的考驗,他始終嚴格用共產黨員的標準要求自己,自覺抵制不正之風,遇到人情因素干擾調解時,能夠始終堅定地做到人情和公正之間選擇后者。多年來,他對自己自警自律,面對懷有目的或者善意的請吃、送禮,一概拒之。嚴格自律、篤守公正的品德,贏得了領導、同事和村民的好評,多次被縣表彰為優(yōu)秀調解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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