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m.mjvf.cn)、掌中安徽記者 昨日,淮南市壽縣法院正陽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因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產生糾紛案。
趙某長年在壽縣張李鄉(xiāng)承包建房工程,2016年春,李某把自己家在張李街道新建樓房工程承包給趙某施工,雙方口頭約定包工包料,每平方720元,共三層結構,第一層是純框架,第二、三層是半框架結構。按照約定,李某先預付150000元,下?钤诠こ炭⒐を炇蘸蟾肚。2018年春,樓房基本建成時,李某認為出現了嚴重的質量問題,多次找趙某協商,要求趙某扒掉重建或按扒掉重建的費用予以賠償,但一直沒有達成協議,后在張李鄉(xiāng)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一、趙某負責按照房屋維修需要進行維修,如果到2017年陰歷年底之前再出現質量問題,趙某自愿把原房屋扒掉重建,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趙某承擔。該房房屋的保修期為二年。二、趙某自愿補償給李某80000元人民幣,分三次付清,第一次在2017年9月15日之前付30000元整,第二次在2017年陰歷年底之前付30000元整,最后20000元在2018年3月底之前付清。三、李某家建造該房屋尚欠款額,趙某自愿放棄。如果該房屋扒掉重建,李某所收的80000元補償費退40000元給趙某。協議達成后,李某以趙某沒有按約定對房屋進行維修,且約定的補償款80000元僅付30000元,下剩50000元經多方催要至今未付,故起訴至正陽法庭,要求依法判決。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趙某口頭辯稱:不是不愿支付補償款,而是因工程隊有工人在別處工地出事,需要給工人治療,花去了大量資金,所以才未償還尚欠的50000元補償款。
法庭在經過耐心的主持調解下,最終讓雙方當事人相互諒解,自愿達成延期付款的協議,即趙某于2019年1月31日前付給李某建筑房屋補償款50000元整。
張紅 記者 吳傳賢